序
名称
职能
备注
1
各届会员代表大会
(本团体最高权力机构)制定和修改章程;选举和罢免理事;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决定终止事宜;决定学会其他重大事宜
2
理事会
(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)
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;选举和罢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决定会员吸收和除名;决定设立办事等机构;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;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负责开展学术交流;决定重大事项。
3
秘书处
秘书处设秘书长2人及事务副秘书长1人,副秘书多人,组成秘书处,形成开展日常具体工作的班子:
1. 由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计划
2. 提名副秘书长并组成秘书处,决策活动、重大活动提请理事会,及理事长或有关副理事长决策。
3. 由秘书处设立办事机构。
4
秘书处办事机构
(1) 学术部——负责学术交流及学术工作有关事宜
(2) 开发咨询部——技术推广,成果转化,理论,咨询,鉴定等
(3) 网站